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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鲁医学部人事处

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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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印发《齐鲁医学部2016年度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2-06 18:48:24 浏览次数: 作者: 来自: 责任编辑:r】

     

     

    山东大学齐鲁医学部文件

     

    山大医字〔2016〕14 号


      

     

    各处室、医学各学院及单位: 

    《齐鲁医学部2016年度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方案》业经齐鲁医学部2016年第29次党政联席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山东大学齐鲁医学部

    2016年12月6日 

     

     

     

    齐鲁医学部2016年度

    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方案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16年度专业技术职务及职员聘任工作的通知》(山大人字〔2016〕117号)精神,为做好2016年度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设岗依据

    综合考虑各教学科研单位学科建设、学术产出、减员空岗数量等因素,结合专业技术队伍建设现状,合理设置各类、各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

    二、申报范围及聘任时间

    本次申报范围是2016年9月1日在职的事业编制教职工。申报材料及任职年限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8月31日,聘任时间为2016年9月1日。

    为延揽人才,本次高校教师高级职务岗位同时面向校外招聘,校外应聘者申报材料为近五年工作业绩,聘任时间为实际入校报到时间。

    三、申报条件

    高校教师系列使用2016年公布实施的教师职务申报条件(详见山大人字〔2016〕40号)。

    四、工作程序

    (一)公布设岗方案

    齐鲁医学部根据学校公布的岗位设置方案,按照设岗原则拟定齐鲁医学部设岗方案,经齐鲁医学部党政联席会议研究通过后予以公布。

    (二)个人申请

    申报人员登陆“山东大学教职工信息服务平台”(http://staff.sdu.edu.cn)核实、完善教学科研业绩数据,对照申报条件进行申报。

    (三)单位资格审核推荐

    1.各单位岗位聘任推荐工作组按照申报条件对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在保证材料真实性、有效性的基础上做出是否符合申报资格的明确结论。对于审查不严的单位,学校核减下一年度岗位指标。

    2.各单位对资格审核通过人员名单及申报材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

    3.各单位教学科研型、科研型、临床医学教师和卫生技术系列以外的其他专业技术系列,对资格审核合格且公示无异议人员,按照同一岗位不超过学校相应岗位数的两倍进行排序推荐。

    (四)学部复核

    1.教学科研型、科研型、临床医学教师职务申报材料由齐鲁医学部组织复核。

    2.教学型、应用技术开发型教师,思想政治教育、实验技术系列申报材料分别由本科生院、科学技术研究院、学生工作部、资产与实验室管理部牵头组织复核。其他系列(不含卫生技术系列)由人事部复核。

    3.各复核组对复核结果和申报材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

    (五)中级评审委员会评审推荐

    1.各单位自行组建答辩推荐工作组,成员原则上由院级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院级学术委员会委员和部分教授代表等组成。

    各答辩推荐工作组组织本单位资格复核通过人员进行教学答辩和学术答辩,答辩通过人员提交至中级评审委员会评审。

    2. 医学学科共设置4个中级评审委员会。基础医学中级评审委员会负责基础医学专业技术职务聘用评审工作,临床医学中级评审委员会负责教师编制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技术职务聘用评审工作,卫管护中级评审委员会负责公共卫生学院、护理学院和医药卫生管理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聘用评审工作,药学中级评审委员会负责药学专业技术职务聘用评审工作。

    各中级评审委员会实行动态管理,评审时从齐鲁医学部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专家库中抽取,临时组建,委员人数为单数。若岗位设置数量较少时也可合并组建。

    中评会按照岗位数1:1.5的比例对正高级职务申报人员进行推荐;按照岗位数额对副高级及以下职务申报人员进行评审。

    3.公示中评会评审结果及申报材料,公示期为5天。

    4.副高级职务评审结果报高评会审定,中级职务评审结果报医学部备案。

    (六)校外同行专家评审

    齐鲁医学部统一将中评会推荐的正高级职务人员的代表性成果送校外5名同行专家匿名评审,评审结果作为学科组评议的重要依据。

    (七)学科(专业)评议组评议

    1.学科评议组实行动态管理,评审时从齐鲁医学部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专家库中抽取临时组建,人数为单数。

    2.学科(专业)评议组结合校外同行专家鉴定意见进行综合学术评议,并按照岗位数确定推荐人选。

    3.推荐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

    (八)学术审定

    高级评审委员会根据中级评审委员会、学科(专业)评议组评审推荐意见以及公示结果,对高级职务进行审定。

    (九)校长聘任

    五、有关说明

    (一)破格晋升

    为促进青年教师快速成长,鼓励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对未达到规定任职年限但科研成果特别突出的教师,学校继续实施破格晋升制度。破格申报副教授,由中级评审委员会组织评审,占用分配岗位数;破格申报教授,由学校统一组织,不占分配岗位数。

    (二)有限次申报

    对教师职务聘任继续实行同一职务有限次申报制度(正高级职务申报人评审材料送外审计为申报一次),第二次申报必须在首次申报基础上取得新的成果;二次申报未晋升人员如有突出成果或对学校做出突出贡献,经学校同意后,允许进行第三次申报。三次申报不成功者,建议转为非教师岗位。

    (三)出国人员聘任

    对于公派出国研修人员,在学校批准的期限内允许参加职务申报。评审通过的人员,按期回国者,自回国报到之日起予以聘任;逾期回国者,不予聘任。

    (四)临床医学教师聘任

    临床医学教师任卫生技术高级职务满一年,近五年来的工作业绩符合临床医学教师教授、副教授同级职务申报条件者可申报同级聘任,不受岗位指标限制。

    (五)特殊岗位

    具有专业技术条件要求的管理岗位人员(从事会计、审计、统计、新闻编辑、档案管理、工程技术等相关工作),经个人申请、单位同意、学校审批,可按专业技术岗位管理。

    (六)转岗问题

    因工作需要变更专业技术岗位类别人员,在新岗位工作满一年者方可申报高一级职务。

    (七)评审收费

    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同行专家评议费标准为每人1500元,破格申报教授职务为每人3500元。

    (八)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设置方案另行公布。

    六、相关规定

    (一)严肃纪律

    申报人员应保证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对于弄虚作假、违反工作纪律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山东大学学术纪律处分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异议期公示制度

    为加强民主监督,保证工作程序公开、透明,严格实行异议期公示制度,对公示期内有异议的情况认真核实,及时处理。评审情况一览表必须公示。

    (三)专家库制度

    齐鲁医学部组建统一的医学学科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专家库,成员为医学学科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每年更新、公示。医学学科各级评审委员会原则上均从该专家库中临时抽取组建。

    (四)评审规则

    各级评审委员会均实行票决制,同意票超过到会委员的三分之二为通过。正式投票原则上不超过三轮,经过三轮投票仍不能产生人选的岗位评审终止,前两轮不允许试投票。

    七、本方案由齐鲁医学部人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

    1.齐鲁医学部2016年度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日程安排

    2.关于规范填报项目及学术成果的说明

    3.关于报送评审材料的要求

     

     

     

    齐鲁医学部办公室                     2016年12月6日印发

     

     

    相关附件请到OA系统“内部通知”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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