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3日,齐鲁医学部发布《医学博士后创新人才提升计划》,通过调整统招博士后招收条件、调控在站年限、提高薪酬待遇、完善考核、加强在站管理等措施,积极探索医学博士后的激励机制,发挥博士后科研生力军作用,加速培养一批一流的医学青年骨干创新型人才, 培养和储备优秀师资,提升医科整体科研实力和科研水平,为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医学学科提供人才队伍保障。
激励引导、分类资助。“医学博士后创新人才提升计划” 着力构建学校、医学部、建站单位、合作导师于一体的医学博士后创新人才资助体系,切实提高博士后待遇,吸引更多海内外优秀博士毕业生加盟医学博士后队伍。齐鲁医学部设立医学博士后创新人才提升计划资助项目,分普通博士后和高水平博士后两个层次进行资助。在学校为博士后提供薪酬的基础上,医学部进行经费配套,将普通博士后的薪酬待遇提高到每年18万元,高水平博士后提高到每年28万元。
为了体现责权利相统一原则,强化建站单位和合作导师责任,齐鲁医学部配套经费中,由医学部、流动站建站单位和合作导师按照1:1:1比例分担。
申请审核、一事一议。为了提升医学博士后管理服务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医学博士后创新人才提升计划的遴选普通博士后层次实行自然认定,高水平博士后层次实行申请审核制。年龄在32周岁以下,近两年内在国内外获得相关专业博士学位,品学兼优,身心健康,具有优秀的综合素质和科研能力的统招博士后均可申请。世界排名TOP100高校的优秀博士毕业生、海外知名高校的外籍博士毕业生、其他特别优秀的博士毕业生优先。
符合高水平博士后层次遴选条件的博士后,经基层学术委员会审核推荐,向医学部提出申请,经审核确定资助层次,给予相应的资助。遴选实行一事一议,不限申请时间。
动态管理、严格考核。医学博士后创新人才提升计划实行动态管理,建立淘汰机制,激励博士后在站期间积极申报国家级科研项目,发表高水平研究论文,提高博士后培养质量。通过加强对博士后科研工作的考核,及时调整纳入和退出计划人选,调整相应资助标准。年度考核不合格的,降低资助层次直至退出提升计划,薪酬待遇的发放与考核结果挂钩。医学部提高的待遇部分60%按月发放,40%根据年度考核结果发放。年度考核合格者40%部分全额发放;年度考核不合格者,40%部分不予发放;年度考核优秀者,增发年薪标准额度的10%。
弹性管理、优先聘用。通过优化博士后培养模式,根据学科建设的需要和人才成长的特点,弹性管理博士后在站年限,鼓励博士后潜心科学研究,最大程度保障博士后科研工作的连续性、完整性,提高博士后科研成果产出。博士后在站时间一般为2年,工作期满后,根据科研工作需要,由导师提出可延长在站时间1至3年。获得高水平博士后资助者,列入齐鲁医学部后备师资,优先聘用。
据悉,“医学博士后创新人才提升计划”自2017年7月1日起施行,此后在站的博士后符合条件均可认定或申请进入提升计划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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