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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第十届国家卫生健康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选拔工作的通知
2022-04-16 08:49 秦秀贵 

各直属附属医院: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中央人才工作会议精神,为推动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根据《国家卫生健康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选拔管理办法》(国卫人发〔201547号),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决定开展第十届国家卫生健康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选拔工作。

为做好申报工作,现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将第十届国家卫生健康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选拔相关工作通知如下,请有意申报的申请人及时准备。

一、项目定位

国家卫生健康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称号授予在卫生健康系统作出突出贡献、创造出显著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中青年专业人才。

二、推荐名额

我校共有4个推荐名额,各直属附属医院根据人选情况,最多可排序推荐3位候选人,无合适人选可不推荐。

三、选拔条件

选拔对象必须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社会主义,具有良好政治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遵纪守法,学风和医风正派,模范履行岗位职责,具有改革、进取、创新、奉献精神。

选拔对象为在卫生健康系统内从事医疗、预防、疾控、保健、科研及中医等领域工作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或管理人员。选拔对象一般应为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一般应当具有研究员、教授、主任医师或同等职称,年龄在55周岁(含55岁)以下,即为196671日(含)以后出生,同时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在医学实践和理论研究中,学术造诣高深,取得创造性研究成果,具有重要科学价值和应用前景,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二)长期在医疗卫生一线工作,技术精湛,能成功诊治疑难危重病症,并得到国内同行公认;在公共卫生领域成绩突出,为疾病防控作出巨大贡献,社会影响大,并得到国内同行公认。

(三)在医药卫生方面,技术或成果填补了省级以上本专业空白,并得到推广,具有显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在国内同行中享有较高声誉。

(四)在卫生事业管理工作中,能根据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相关政策,首创或推广、应用现代化管理方法,有重大改革和创新,经实践检验,能够取得显著的社会效益,在国内同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

(五)在人口和社会科学领域取得富有创见性的研究成果,丰富和拓展了学科的理论,对该学科或相关学科的发展产生较大推动作用,或在该领域的实际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得到国内同行公认。

四、工作要求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增强推荐工作的透明度,各直属附属医院对推荐的申报人,应当在本单位范围内征求意见并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各直属附属医院报送的申报人材料,特别是对申报人成就、贡献的介绍和评价,必须依据充分,如实评价。各直属附属医院纪检监察部门按照管理权限,对申报人进行审核。

(二)请各直属附属医院将推荐材料于2022424日前报送至齐鲁医学院人事人才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qlyxyrc@email.sdu.edu.cn

推荐材料包括:

1)推荐报告。报告需说明单位遴选程序、单位资格审核及考察意见,党政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2)国家卫生健康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申报表(附件2

3)国家卫生健康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推荐表(附件4

3.齐鲁医学院组织评审确定推荐人选。确定人选后,齐鲁医学院人事人才办公室将协助推荐人选进行网络系统申报。

五、联系方式

齐鲁医学院人事人才办公室联系人:秦秀贵

联系电话:0531-88380106

邮箱:qlyxyrc@email.sdu.edu.cn

地址:山东大学趵突泉校区综合科研楼604

附件:1.国家卫生健康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基本情况统计表

2.国家卫生健康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申报表

3.国家卫生健康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选拔申报学科目录

4. 国家卫生健康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推荐表

齐鲁医学院人事人才办公室

2022415

 

附件【附件1:国家卫生健康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基本情况统计表.xlsx已下载
附件【附件2:国家卫生健康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推荐表申报表.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3:国家卫生健康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选拔申报学科目录.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4:国家卫生健康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推荐表.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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