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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25年度山东大学“优秀临床教师、先进医务工作者”、“齐鲁医学优秀教师”的通知
2025-05-23 15:33  

各单位:

为弘扬齐鲁医学精神,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凝聚和激励广大教职医务员工三全育人、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增强立德树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根据《中共山东大学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职工荣誉表彰工作的意见(试行)》(山大规字〔20252号)和有关通知精神,现将开展2025年度“山东大学优秀临床教师”、“山东大学先进医务工作者”、“齐鲁医学优秀教师”评选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医学各教学单位及承担本科教学的学校附属医院。

二、评选条件

按照《山东大学“优秀临床教师”评选条件》、《山东大学“先进医务工作者”评选办法(试行)》、《“齐鲁医学优秀教师”评选办法(修订)》执行。

三、评选名额

评选“山东大学优秀临床教师” 10人,“山东大学先进医务工作者”10人,“齐鲁医学优秀教师”15人。各单位按照推荐名额进行排序推荐。

山东大学优秀临床教师推荐人数:齐鲁医院推荐5人,齐鲁二院、齐鲁三院各推荐3人,口腔医院、生殖医院、医学融合与实践中心各推荐2人,非直属附属医院各推荐1人。

山东大学先进医务工作者推荐人数:齐鲁医院推荐6人,齐鲁二院、齐鲁三院各推荐3人,口腔医院、生殖医院各推荐2人,医学融合与实践中心推荐1人。

齐鲁医学优秀教师推荐人数:齐鲁医院推荐5人,齐鲁二院、齐鲁三院各推荐3人,口腔医院、生殖医院各推荐2人,非直属附属医院各推荐1人,校内各教学单位按专任教师人数推荐:专任教师100人以下推荐1人,100-200人推荐2人,200人以上推荐3人。其中45岁以下推荐人选不少于1人(推荐名额为1人的单位可不受此限制)。

按照宁缺毋滥的原则,合适人选不足的单位可以少推荐,无合适人选的单位可以不推荐。

四、评选程序

(一)单位推荐申报

各单位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负责本单位组织推荐工作。各级党组织应坚持高标准、严要求,认真对照评选条件审查申报人选资格,经集体研究后排序确定推荐人选,确保推荐人选群众认可、素质过硬。推荐结果报齐鲁医学院人事人才办公室。

(二)组织评选

齐鲁医学院组织评选,经齐鲁医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确定拟表彰人选。

(三)公示表彰

对拟表彰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者,公布获奖名单并予以表彰。

五、工作要求

(一)请各单位于620日前完成材料报送,推荐审批表、汇总表纸质版签字加盖单位党委公章后报送齐鲁医学院人事人才办公室(趵突泉校区综合楼425房间),电子版发送邮箱:qlyxbrs@sdu.edu.cn(邮件标题:“奖项名称+单位名称”)。如有其它支撑材料,需经推荐人所在单位审核,并将复印件盖章后一并报送。

(二)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推荐评选工作,将评优评先工作作为宣传、展示、交流和推广先进典型的重要手段,将评选过程作为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和单位创优争先的重要环节,坚持从严掌握和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推荐程序,按照推荐名额进行资格审核、排序推荐并在本单位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

(三)推荐人选应为教学、临床等工作一线人员,优先考虑在立德树人方面成绩突出的人员。近三年曾经获得过该称号或曾获校级及以上优秀教师、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等荣誉称号的人员,如无新的突出贡献,一般不再参加此次评选。

(四)“山东大学优秀临床教师”、“齐鲁医学优秀教师”评选要兼顾口腔医学、护理学等各学科的临床教学工作。山东大学“先进医务工作者”的评选要统筹考虑医、药、护、技、管理等各工作领域。

联系人:王立莉   电话:88361358


附件:

1.山东大学优秀临床教师推荐审批表

2.山东大学优秀临床教师推荐人选汇总表

3.山东大学先进医务工作者推荐审批表

4.山东大学先进医务工作者推荐人选汇总表

5.齐鲁医学优秀教师推荐审批表

6.齐鲁医学优秀教师推荐人选汇总表

        

                山东大学齐鲁医学院人事人才办公室

                       2025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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